2023年湛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现场审核
来源:金英杰 点击数:1575 更新时间:2023-02-11
各县 (市、区) 卫生健康局、湛江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驻市医疗单位,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省医考办《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3〕1 号) 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考生须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期间在**医学考试中心网站 (下称**网) 上进行网上报名,根据试用机构所在地市选择报名考点。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于2月28日前凭通知单到各报名点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手写签名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机构、部队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请统一派员携带考生的《报名成功通知单》到我局医政医管科打印;各县 (市、区) 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的县 (市、区)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名点打印;农垦医疗卫生系统考生到湛江农垦局卫生处报名点打印。3月5日前各报名点应完成现场审核,在此之前考生可以进行材料上传和修改。现场审核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确定,考生应按规定向各报名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报名点核验,报名点在**网上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报名成功后须于3月5日24时前关注广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医考服务”栏目进入“省网报名 ”页面,或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 (网址:http://jy.gdwsrc.net) ,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 (单个扫描件大 小应为 50kb-120kb,或可拍照上传,但需**清晰,不接受复印件上传) ,完成材料提交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考生报名费于考点审核通过后在省网缴纳,缴费时间为3月18日-23日。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已缴费但资格审核未能通过省考区复核的,将在省考区审核结束后原路退回缴纳费用。现场审核期间,我市设 12 个报名点,分别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和各县 (市、区)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湛江农垦局卫生处 (详见附件2)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机构、部队系统考生的现场审核工作;各县 (市、区)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 构 (含市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的现场审核工作;湛江农垦局卫生处负责农垦系统考生 现场报名审核工作。请各报名点 (单位) 对考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核对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明、报考学历、专业、学制、试用机构及岗位、报考年限、 报考类别等,报名点对考生的纸质材料和系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系统提交市考点审核,纸质材料只需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需盖章) ,其余材料由报名点留存1年 。请务必于3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我局医政医管科,若逾期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的,耽误报考,责任自负。考点审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一) 考生报名材料按照《2023 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 材料整理装订及报送要求》装订,请将《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医师资格申请表》不需装订。(二) 各报名点提交的《2023 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 (见附件3) ,名单顺序按考生报名编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请各报名点务必确保提交的考生纸质材料数据与**网及省网上 审核通过的考生数据相一致,数据不一致的我局不予以受理。(三) 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由报名点负责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上的相片、印章、字符等必须与原件一致,完整且清淅可辨。各单位、报名点要妥善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报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材料报送、考试收费等工作。各单位、报名点要严格遵守审核工作纪律,把好资格审核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 的原则,确保报考材料真实可靠。考点如发现并查实单位或报名 点在报考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考生应**所填网上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考点将在审核期间随机抽查各报名点考生报考期间在岗在职情况,严禁“挂考”现 象。如发现未如实填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 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2〕46 号) 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按要求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 2022 年准考证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向各报名点提交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由报名点汇总填报《符合试用期规定未备案考生花名册》(附件 6) ,报考点审核确认,并在相关医疗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考点报省考区办公室备案。在儿科岗位工作,需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可在**网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儿科”加试, 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2023 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申请表》(附件5-1)。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 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 2013 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3〕64 号)执行。以广东省内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或经广东省教育厅核验的省外中等专 业学校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级别考试的人员,由考点办公室填报《待核验人员信息表》(附件4) ,交省考区办公室。持非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需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批文。(四) 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关于 2017 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17〕4 号) 执行。(五) 密码遗失且通过邮箱找回失败的考生,可联系各报名点,由各报名点确认考生身份后,报考点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六) 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做好 2023 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2〕1 号) 执行。考生报名及现场审核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各报名点或考点办公室反映。1.关于做好 2023 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医考办〔2023〕1 号)
责任编辑:金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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