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有未签合同    立即前往    稍后再说

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未注册的手机,验证后即完成注册

获取验证码

登   录

登录表示同意《金英杰用户使用协议》

其他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请输入符合要求的密码

获取验证码

完成

会员需知

恭喜您成为金英杰会员,您将享有如下权益:

  • 观看,下载免费网课
  • 加入教辅QQ群
  • 在线学习直播课程
  • 在线购买图书、学习包
  • 电话咨询面授班次
  • 关注金英杰微信公众号
  • 收听、下载金英杰喜马拉雅音频电台课件
  • 随时随地登录金英杰移动端

金英杰医学

执业中药师

全国
  首页 > 执业中药师 > 备考之路 > 资讯详情

疫苗各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6281      更新时间:2015-11-25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确定,相信各位考生朋友们也开始进入复习阶段,金英杰小编为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广大考生搜集整理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涉及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
    2016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疫苗各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未按规定建立并保存销售或购销记录的处罚
    疫苗生产批发企业未根据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或者购销记录的,法律责任包括:
    1.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违法销售或购进第二类疫苗的处罚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或者疫苗批发企业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疫苗经营资格。
    (三)不具备疫苗经营资格而经营疫苗的处罚
    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按无证经营论处。法律责任包括:
    1.依法予以取缔
    2.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3.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复习资料是金英杰小编搜集整理,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金英杰在线题库、直播课、等备考方式,预祝考生们取的好成绩。
责任编辑:mjf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刷金题,记口诀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上一篇: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公布

下一篇: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性质与类型

更多学习平台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移动端官网
    移动端官网
  • 腾讯课堂
    腾讯课堂
  • 喜马拉雅音频
    喜马拉雅音频

如何购买
会员功能
积分兑换
退款制度
题库使用指南
课程与图书
精彩专题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支付方式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法律声明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400-606-1615
  • 微信关注

    微信关注

  • 移动官网

    移动官网

  • APP下载

    APP下载

  • 音频听课

    音频听课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