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4+等):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等
行政强制执行(5+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等
行政处罚(6+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种类
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
简易程序:
(1)数额较小的罚款(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2)警告时
听证程序:
(1)较大数额罚款
(2)责令停产停业
(3)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考点22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范围
1.可以复议和诉讼的范围是: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和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对比
肯定性列举:(1)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3)行政许可(4)行政确认
(5)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分立合并、撤换法定代表人、改变性质隶属关系、变卖责令破产)
(6)行政合同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8)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审批、登记的行为
(9)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职责
(10)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否定性列举:
(1)行政处分(内部行为);(2)行政调解(民事纠纷);(3)**行为;(4)抽象行政行为等
免费备考资料,医考资讯可以关注公众号
金英杰医学四川总校,金英杰您身边的医考专家!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
上一篇:执业药师自己能否注销?
下一篇:成人自考执业药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金英杰医学教育 (jinyingjie.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07444号-3 京ICP证160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88号 京网文(2017)9355-1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