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河北省承德市2016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卫计局、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承德医学院、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卫办人「2016」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格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
具体要求:
(一)往届毕业生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确认:
1.有工作单位的:单位盖章。
2.无工作单位的:
①档案在人事部门保管: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②档案在毕业学校:可由学校盖章(限毕业后两年内)。
③档案在个人手中:带档案到其户籍所在地考点报名确认,考生个人签字,说明档案在个人手中,考点审核(限本省户籍考生)。
(二)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盖章。
二、报考要求:
(一)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2月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可多次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上传数码照片(尺寸:“宽*高”默认为“160*210”;类型ACDSee jpeg图像,大小文件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严禁用身份证上照片和照片原板扫描上传。必须采用近期免冠数码照片上传,照片底色为白色。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女考生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女考生正面头帘不要遮挡头前额、眼眉,双耳要求暴露,不要用头发遮挡;不能佩带任何饰品(包括发卡、项链、耳环、耳钉),常戴眼镜的男女考生应配戴眼镜。否则视为不合格照片,需重新上传照片。网报结束后请考生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注意:报名表上的验证码必须为考生*一后次修改后所生成的验证码。单位审核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要与填写报名单位一致,否则按提供虚假证明处理,取消报考资格。
往届未通过考生需重新报考。
从2016年开始河北考区承德考点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于2016年1月25日至2月4日期间完成考试相关费用的网上缴费,具体事宜请咨询承德市卫生计生委考试中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确认,学校需提供入学时原始录取登记表(必须为原件),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名单(另附电子版),原始招生报名表录取表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学校红章),考生报名申请表单位审核一栏需加盖学校公章。
1.报考名单顺序与入学录取登记表顺序、考生报名表顺序一致。
2.招生底册上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报名表上信息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学校必须提前到河北省教育厅更正,修改处加盖河北省教育厅公章。
2016年应届毕业生中有留级的考生还需提交留级的相关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录取后转专业,中专由河北省教育厅出具证明;大专、本科由学校出具证明。
上述2.3均以**次提交为准,不进行二审。
(三)毕业证丢失者:学校、单位证明信无效。
1.中专学历:出具《毕业证明书》。
2.高等教育学历: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四)外省中专学历:现场确认除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时,须同时提供跨省招生计划表和招生底册。
(五)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六)《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颁布后入学两年普通全日制,不允许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所需资料: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
1.网上报名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如身份证丢失或无身份证者,考生必须提供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仅限于资格审核阶段,考试时必须持第二代长期有效身份证入场。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不一致者,公安部门录入错误或更改过者须出具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学校录入错误由学校出具证明)或户籍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确认要求考生亲自到确认现场采集考生指纹,核验身份证原件,考试时凭指纹和身份证入场。每位考生需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承德卫生考试网站内自行下载)方可报名。
四、从2016年起报名现场确认不再收费,由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直接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网上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对于经省审核未通过考生,经考试中心通知考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操作退费,否则无法退费,责任自负。
五、现场:
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31日(周一至周日)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确认、采集指纹核验身份证等事宜。(详见附件1)
2.地点: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原承德卫生学校)。
3.乘车路线:6路、9路公交车到金龙建材城站下车。
4.未通过现场信息确认的网上预报名信息无效。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2016年4月23日至5月1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专业实务 |
2016年5月14日 |
9:00——11:00 |
实践能力 |
14:00——16:00 |
2016年考试成绩单由考生个人打印。考试成绩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公布后,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单和有效证件到承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试中心领取成绩合格证明,也可办理快递,考试中心委托速递局邮寄到考生手中,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原件等待省审核后,2016年3月中旬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卫生计生委考试中心领取毕业证,由他人代领的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本人身份证领取,也可在确认现场办理速递手续。
在考试中如发现组织考生作弊、**等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务请广大考生诚信考试,切忌以身试法。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考生,按要求进行报考,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3142070187
咨询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QQ群号:258526696
附件1.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确认安排表
时间 |
地点 |
县区、 |
||
2016年1月25日 |
承 德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应届毕业生) |
上午 |
2011级五年涉外护理1—3班(161人) |
下午 |
2011级五年涉外护理4—5班(108人) |
|||
2016年1月26日 |
上午 |
2011级五年护理1-2班(167人) 2013级大专护理1班(93人) |
||
下午 |
2013级大专护理2-3班(176人) |
|||
2016年1月27日 |
上午 |
2013级大专护理4班(89人) 2013年涉外护理 1-2班(89人) |
||
下午 |
2013涉外护理3-4班 (54人
) 2013级中专护理 1-2(81)、对口升学 |
|||
2016年1月28日 |
承德医学院 (应届毕业生) |
上午 |
专科 |
|
下午 |
本科 |
|||
2016年1月29日 |
丰宁县、围场县、隆化县、滦平县 |
|||
2016年1月30日 |
承德县、平泉县、兴隆县、宽城县、营子区 |
|||
2016年1月31日 |
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市直各医疗机构、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部队医院 |
注:每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中午休息一小时)。
附件2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报名参加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并知晓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2.**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如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自动放弃考试。
3.**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4、**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凭真实、准确、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守考场纪律,遵守考场规则。
6、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
金英杰医学教育 (jinyingjie.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07444号-3 京ICP证160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88号 京网文(2017)9355-1061号